刘德钦(?年—?年),广东肇庆府新兴县人,由乾隆二十七年壬午科举人[1],乾隆四十四年署顺庆府通判[2]。是一位政治人物,明清时曾在四川顺庆府岳池县(位于今四川东北部,武周万岁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县置,是一个千年古县)担任官吏。历任四川江油县知县

刘德钦
大清四川顺庆府通判
籍贯广东肇庆府新兴县
出生?年?月?日
逝世?年?月?日
亲属曾祖、祖、父,母
出身
举人
著作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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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十七年壬午科,刘德钦,新兴人,四川江油县知县”,[道光]《肇庆府志》
  2. ^ 光绪《岳池县志》卷十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