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995年—1060年),字冲之,号庐山,吉州永新(今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

刘素之子。天圣八年(1030年)庚午科进士第二,授大理评事,通判舒州。在潭州曾镇压瑶民起义。宣祐三年(1051年)三月,任参知政事。政和元年(1054年)八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罢知应天府,再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嘉祐五年(1060年)二月二十八日去世于陈州任所。[1]文安

注释 编辑

  1.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一

延伸阅读 编辑

[]

 宋史·卷285》,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书目 编辑

  • 《宋史》卷二八五
  • 《东都事略》卷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