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炅(16世纪—17世纪),晦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谢埠东垾头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刘炅
大明浔州府同知
籍贯 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字号 字晦伯
出身
  • 万历十六年戊子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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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炅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江西乡试举人,二十五年(1597年)授永康知县,抚恤瑶族人有法,地方得以安宁,二十七年(1599年)调藤县知县,为人坦诚,与民休息,捐俸建学造士,当时矿税扰民,宦官到藤县五屯采金,人心惶惶,他不谒见宦官,向梧州知府凌嗣音力争开矿弊端,宦官因此离去,张思绳为他写下《去思碑记》[2],升浔州同知,府治桂平三百里外断藤峡的瑶族峒民不曾上贡赋税,他召来其峒长谕以利害,峒民都感泣纳赋,论功升迁时他却因供养母亲请求辞官,著有《说梦集》藏在家[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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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道光《南昌县志·卷十八·人物志》:刘炅,字晦伯,谢埠东垾头里人,万厯戊子举人,广西永康令,抚叛猺得法,邑以宁,迁知藤县,时矿税扰民,中官至藤,炅与抗礼不堂谒,禁民毋得妄言矿利,中官乃他往,士民感之为立祠城西;未几迁浔州同知,有断藤峡猺峒也,近浔三百里,多腴田不输贡赋,炅召诸猺长谕以利害,猺感泣皆纳赋,论功当议叙,炅以养母乞归,年三十八著有《说梦集》藏于家。 旧志
  2. ^ 光绪《藤县志·卷十二·名宦志》:刘炅,江西南昌人,万厯二十七年知藤县事,接物坦衷、与民休息,捐俸建学育才造士,税珰起藤蒙二江税,于五屯采金,人心皇皇,炅与太守凌嗣音力争其弊,强项不屈,有张思绳《去思碑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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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南昌县志》·卷十八·人物志
  • 光绪《藤县志》·卷十二·名宦志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甘承庆
明朝广西永康县知县
1597年-1559年
继任:
唐东旦
永康州知州
前任:
林茂箴
明朝藤县知县
1559年-1602年
继任:
邝镇方
前任:
黄宇
明朝浔州府同知
万历年间
继任:
卢伯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