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𤩽 (成化进士)
刘𤩽(1444年—1515年),字廷珍,山东济南卫籍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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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辽东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 |
籍贯 | 山东济南卫军籍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廷珍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正德十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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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山东乡试第一名(解元)。成化五年(1469年)联捷第三甲进士。刑部主事,转员外郎、郎中,升大理左寺丞,以尹龙故谪广东连州知州。数年量移苏州府同知,历官河南府知府,弘治九年(1496年)二月升陕西布政司左参政,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兼赞理军务。
弘治十一年(1498年),被兵科给事中吴世忠参劾,十二年二月改大理寺左少卿[1]。正德二年(1507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2][3]。十年(1515年)七月卒[4]。
家族
编辑参考
编辑- ^ 《明史·卷185》:大同总兵官神英、副总兵赵昶等,因马市令家人以违禁彩缯易马,番人因阑入私易铁器。既出塞,复潜兵掠蔚州,陷马营,转剽中东二路。英等拥兵不救,巡抚刘𤩽 、镇守中官孙振又不以实闻。十一年,事发,世忠往勘。上疏备陈大同边备废弛,士卒困苦之状。因极言英、𤩽等贪利畏敌,荡无法度。英落职,𤩽、振召还,昶及游击刘淮、参将李屿等俱逮问。已而𤩽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吴一贯覆谳,仅镌级。世忠复极论𤩽罪,且诋一贯,帝皆不问。阙里文庙灾,陈八事,不能尽用。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8929:刘𤩽,字廷珍,济南卫人。成化五年进士,正德二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
- ^ 《崇祯历城县志·卷十》:刘𤩽,字廷珍,济南卫人。成化己丑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才识明决,折狱称平,升都御史,自为墓志,着生平勤苦之节。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七》:正德十年秋七月,右副都御史刘𪩘卒。𪩘字廷珍,其先江西安福人,以祖戍济南,遂家焉。𪩘举成化戊戌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员外郎、郎中,升大理左寺丞,以尹龙故谪广东连州知州。数年量移苏州府同知,升河南府知府、陕西布政司参政,遂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以事改大理寺左少卿,移病罢归。刘瑾用事时,起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升右副都御史致仕。𪩘为人无闻,尝自为墓志纪其平生,盖多夸大之辞。末年出处乃讳言而欲掩之。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试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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