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文 (明朝)

刘继文(1531年—?),字永谟,号节斋,直隶凤阳府宿州灵璧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继文

大明户部侍郎
籍贯 直隶凤阳府宿州灵璧县
字号 字永谟
出生 五月二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王氏,继娶王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三甲进士[1][2]。次年官江西万安县知县[3],清苦爱民。升礼部主事。隆庆元年(1567年)十一月改工科给事中[4],二年六月升户科右,三年正月升礼科左,五月升户科都给事中,四年二月擢浙江右参政。

其名望与海瑞并称,为天下明官第二。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升浙江按察使,三年三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五年正月升江西左布政使。

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起为四川左布政使,十五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地方,十六年七月升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十九年三月入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四月升本部左侍郎,十二月以妄杀邀功,被兵科给事中王德完弹劾,被革职候勘,居家去世[5]

家族 编辑

曾祖刘通,递运所大使;祖父刘镕;父刘贞,母黄氏。慈侍下[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万安县志》
  4.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十四》:隆庆元年十一月癸酉 考选科道以行人石星,主事刘继文为给事中:星,吏科;继文,工科。主事谢廷杰、刘世曾、饶仁侃、周僖为监察御史:廷杰,浙江道;世曾,江西道;仁侃,河南道;僖,广东道。
  5.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8916:刘继文,字永谟,号节斋,灵璧人。嘉靖四十一年进士,知万安,清苦爱民。升礼部主事,改工科给事中,升户科都给事中,擢浙江参政。有妖僧惑众,立除其奸。考满、与海瑞并称,为天下明官第二。官至户部侍郎卒。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