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羽翔(1416年—?),字云程,山东兖州府单县人,民籍。明朝官员。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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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九年,山东乡试第五名中举[1]正统十年(1445年)乙丑科会试第一百九十四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七十二名[2]景泰元年(1450年)六月丙子,擢为刑部主事[3]

曾祖父刘泰。祖父刘政。父亲刘致中。兄刘芳。弟刘泉刘狮。娶王氏[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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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刘藻. 曹州府志. 济南:齐鲁书社. 1988.08: 354–355.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统十年乙丑科殿试金榜》)
  3. ^ 明英宗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三》○丙子升江西道监察御史胡拱辰......○擢进士刘羽翔为刑部主事
  4. ^ 陈文新主编.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09: 530. ISBN 978-7-307-07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