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采
刘采(1500年—1573年),字与质,号安峰,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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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兵部尚书 | |
籍贯 | 湖广黄州府麻城县 |
出生 | 五月十九日 |
逝世 | 万历元年 |
配偶 | 娶董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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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湖广乡试第三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十七名,登第二甲第六十一名进士[1][2]。授宿州知州,擢户部员外郎,升郎中,出为四川布政司右参议,督理黄册,二十二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进京入觐,升广东右布政使,调福建左布政使,三十三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三十六年升南京兵部右侍郎,三十七年三月改兵部右侍郎、协理京营戎政,三十八年七月升户部左侍郎,三十九年三月升南京户部尚书,四十年以灾异自劾免。
穆宗继位,隆庆元年(1567年)四月起用为南京工部尚书,五月改南京兵部尚书,四年八月累疏乞致仕,特赐驰驿归。万历元年卒,年七十四,谕祭葬,赠太子少保,谥端简[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湖广通志》:刘采分省人物考字汝质麻城人嘉靖已丑进士时永康当国缙绅附之以采为㑹试所拔髙等特向意采不肯往谒补宿州守至则益自节约一蔬不以厉民而发奸摘伏人称神明属岁饥上吏督课急采请移帑羡转籴为民代输至秋民争偿无逋者迁户部郎转四川参议督理黄册蜀王遗以厚币一无所受晋广西副使入觐陞广东右布政秩满晋副都御史巡抚山东维时由藩司进巡抚者率致数千金为政府谢采独无一缣之遗达空亟问起居而巳抚山东时民苦采矿命下严急采疏请缓词极婉剀获允御史某请开胶莱河通海运采调其不便者五御史不能难事遂寝先是诏近畿抚臣屯兵临清备入卫后岁以为常士卒疲苦采疏罢之累迁户部侍郎疏请裁诸费不经者南京镇武营卒乱杀黄侍郎廷议代者采语家众曰必我也趣治装果以采往比至条画度支便宜凡运舰至计道里逺迩分定便庾以省诸僦费戒主计者剔除一切収支弊由是所在转输称便反侧乃安以灾异自劾免穆宗立起南京工部尚书改兵部尚书凡四载乞休归采历官四十余年清介如一卒年七十四谕祭葬赠太子少保谥端简。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