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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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本来是指通过军事手段占有他国领土的行为。占领他国的领土意味着战争的发生。一些被军事占领的土地在战争结束已可通过和平方式索回;但一些原本军事占领的土地,在战后由双方达成条约,割让给战胜国。不过“占领”现在也指因群众有某些诉求而占领街道(Occupation movement)的例子,如占领中环[1]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戴耀廷. 以法達義 公民抗命爭普選. 主场新闻. 2013-01-23 [2015-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