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国大陆于1965年出版字表,共收6196字,统一规定当时印刷宋体字形标准,以简化字为主(《简化字总表》1964年发布),附以对应之繁体字

所谓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来[1],在这之前通用的字形则称为“旧字形”;表中用字主要从简从俗,如“盗(盜)”、“奥(奧)”等很多时会被误为简化字(注意此“新旧字形”也和异体字属两个标准,而“新字形”也适用于印刷繁体字)。以下举出几个范例:

“釆”(米上加撇,不是“采”)在新字形成为“米”
例:奥(奧)、粤(粵)
从“囚”改从“日”
例:温(溫)、媪(媼)
将折省写为点
例:虚(虛)、嘘(噓)
“爫”在新字形成为“⺈”
例:争(爭)、静(靜)、睁(睜)
“奐”在新字形成为“奂”
例:换(換)、焕(煥)
其他
例:盗(盜)、羡(羨)、遥(遙)、黄(黃)、吕(呂)、禄(祿)、别(別)、没(沒)、内(內)、吴(吳)、卧(臥)、荆(荊)、户(戶)、兑(兌)、彦(彥)、产/産(產)、绝/絶(絕)、毁(毀)、秃(禿)、抛(拋)

官方说法其字形标准功能在1988年由新出之《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仍根据此表字形原则对44个字作了修订。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别注明十五个“繁体字”:藉乾摺夥徵覆馀隻準瞭锺鬱叠麽(注意「餘」「鍾」两字的偏旁被简化,变成「馀」「锺」,此外“叠”“麽”也和现在台港澳惯用的“疊”“麼”不同)“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2]

另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汉字字形研究》,厉兵主编,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页14,ISBN 7100040922
  2. ^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国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