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友谊馆

克拉玛依市的纪念建筑物
(重定向自友谊馆

克拉玛依友谊馆,简称友谊馆,曾名中苏友谊馆反修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纪念建筑物之一。克拉玛依友谊馆于1958年6月建成,为纪念苏联对新疆石油工业的援助而修建。1994年12月8日因克拉玛依大火基本焚毁,现仅存前厅建筑。克拉玛依友谊馆为克拉玛依市文物保护单位。

克拉玛依友谊馆
克拉玛依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坐标45°35′59″N 84°51′55″E / 45.59972°N 84.86528°E / 45.59972; 84.86528
时代1958年
地图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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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开始,苏联对新疆的工业、农业、牧业、林业、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进行援助。其中在石油工业的援助包括超过援助20万吨的石油器材,派出超过400位的专家,协助发现克拉玛依油田等。为纪念苏联对新疆新疆石油工业的援助,克拉玛依市在市中心建立起中苏友谊馆。中苏友谊馆于1958年6月23日建成,开幕典礼上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二书记赛福鼎·艾则孜讲话。[书 1]最初友谊馆有大厅、会议厅、放映室、管理房间、办公室等设施。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苏友谊馆更名反修馆。直至1982年9月,反修馆又更名为友谊馆。同年,友谊馆扩建化妆室、地下室等设施。[书 2][书 3]

1989年开始,克拉玛依友谊馆开始重新装修。1991年底,友谊馆重修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然而此次重修使用了大量易燃材料,且并未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核检查验收。[刊 1]1994年12月8日,友谊馆举办“两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实现九年义务制教育)教育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克拉玛依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师生和有关领导近800人参加。演出活动间,因光柱灯的高温引燃纱幕,进而导致克拉玛依大火发生,火灾造成320余人死亡,其中大部分为8到15岁的学生。[刊 1]

 
克拉玛依友谊馆文物保护碑
 
克拉玛依市人民广场

火灾后,友谊馆一直维持废墟状态。1997年,克拉玛依市准备在友谊馆原址上修建人民广场。对于友谊馆的去留,争议颇大。一部分人主张拆除,另一部分主张保留。最终在1998年,友谊馆后部的剧场被拆除,并与人民公园合并成为人民广场,前厅也成为广场的一部分[1]。前厅先后作为餐厅、兵乓球室使用。[书 2][网 1][网 2]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友谊馆被调查队调查并建档。[书 2]2010年,克拉玛依市公布首批克拉玛依市文物保护单位,克拉玛依友谊馆位列其中。[网 3]

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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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馆是坐东朝西的三层砖混结构建筑。1991年改造完成时,建筑长超58米,近31米宽,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超3550平方米。建筑大致可分为前厅、观众厅、过厅。前厅共三层,包含办公场所、音响控制室、舞台灯光控制室、放映室、卡拉OK等,与观众厅一墙之隔。前厅外门为两层门,外侧为铝合金卷帘门,内侧为铝合金玻璃门。前厅与观众厅有双扇木质隔音门相通,与过厅有双向推拉折叠门相通。观众厅原有座位730多个,后改为810个,从南向北分为三列,共24排。过厅位于观众厅南北两侧,有长凳和沙发,有5扇窗户。侧厅外门分为两层,外层为双扇木门,内侧为推拉折叠门。观众厅舞台为木质地板,高近1米,长16米有余,宽近20米。舞台南北两侧有台阶与观众厅相连,舞台距离后墙2米有余,此间摆放有灯。后墙设2处门。[刊 2]

克拉玛依友谊馆现仅存前厅,东西近32米,南北超16米,高20余米。南北向开5个拱门,门前有6根罗马柱。建筑外立面涂白色涂料。建筑南侧立面上中部有红色的汉语维吾尔语双语的“友谊馆”、“دوستلۇق سارىيى”,南立面两侧上部各有一只和平鸽,和平鸽下为天蓝色双环。[书 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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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目
  1. ^ 郭宝凤. 克拉玛依市档案馆 , 编. 档案中的克拉玛依.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8: 98. ISBN 9787228113125. 
  2. ^ 2.0 2.1 2.2 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编). 不可移动的文物·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石河子市 阿拉尔市 图木舒克市 五家渠市卷. 乌鲁木齐: 《新疆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 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 2015: 646–664–4565. ISBN 978-7-5469-6641-0. 
  3. ^ 克拉玛依市地名委员会 (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名图志. 乌鲁木齐: 克拉玛依市地名委员会. 1984: 51. OCLC 162127863. 
期刊
  1. ^ 1.0 1.1 新疆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 人民公安. 1999, (Z1): 67. CNKI RENM1999Z1038. 
  2. ^ 潘丽. 从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论建筑的设计和管理问题. 建筑知识. 1996, (2): 7–9. CNKI JZZS199602003. 
网站
  1. ^ 李嵱. 克拉玛依 一个隐秘的伤疤. 新西部网. 2014-12-08 [2024-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2). 
  2. ^ 刘婉滢. 目击克拉玛依大火十年纪事. 凤凰网. 2006-12-01 [2024-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2). 
  3. ^ 梁涛. 克拉玛依公布首批六处市级保护文物单位(组图). 新浪新闻中心. 2010-12-17 [2024-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2). 
  1. ^ 光辉岁月--克拉玛依网. www.kelamayi.com.cn. [20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