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法善(616年—720年),字道元,一字道素括州括苍县(今浙江省丽水市)人。据传叶生于隋炀帝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卒于唐明皇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一说尸解于开元八年(720年),地曰景龙观。年一百又七岁。无病而终,羽化成仙,墓址在今丽水市境内。

叶法善为唐朝时著名道士。授予银青光禄大夫,鸿胪卿,越国公,景龙观主。叶法善祖宗四代皆为道士。祖父叶国重,弘道有功,谥有道先生;父亲慧明荫封歙州刺史,赐号淳和。

据《旧唐书》记载,叶法善“少传符箓,尤能厌劾鬼神”。他和其叔祖叶静能都非常有名,许多实际很有传奇色彩,唐代许多文学作品以他们二人为题材。

叶法善有双铜印遗世,俗称“天师印”,被奉为驱魔之宝。印文一为“南阳开国”,一为“道经师宝”。

叶法善之祖,名国重,葬于松阳之酉山,法善于其处置道院,立碑于下,并请北海为其祖作碑文。北海梦叶法善再来求书,允之,书未尽,钟鸣梦觉,至丁字下,数点而止。当法善刻碑毕,将墨本前往致谢,北海惊道:始吾以为梦,乃真邪?此即世所盛称之追魂碑,亦称丁丁碑也。

叶法善修道且精于法术,亦曾因唐明皇之追问,道出张果为混沌初分白蝙蝠,言讫七窍流血,僵仆于地,明皇求张果赦之,张果以水噀法善面,遂复生。有弟子百余人,入室者卢齐物、尹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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