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梭船,又名横洋船,是清代的一种战船。亦是清代福建同安县一带民用海船。同安梭船在嘉庆道光年间为清军水师的主力战舰。船只按其大小分为一号、二号、三号、集字号以及成字号。[1]它的原型沿自厦门地区常用来从事东南亚、日本各国之间的海上贸易的白底船[2]

《清朝军机处奏折》录副的一号同安梭船图

历史 编辑

 
《清朝军机处奏折》录副的集字号大同安梭船图

乾隆六十年(1795年),清廷始以同安梭商船样式改造水师外海战船。个中原因可见于周凯的《厦门志》(台湾文献丛刊第九五种)卷三〈兵制考‧战船〉第99页所说:“乾隆六十年,因赶缯船笨重,驾驶不甚得力;改为同安梭船式。”。意即赶缯船的操控灵活性因其重量而降低,所以要更换更高质素的船种以应付海战。到嘉庆四年(1799年),福建水师外海战船又悉数改造为同安梭船船式。[注 1]六年后,即嘉庆十年(1805年),嘉庆下令增加台湾水师同安梭船30艘,编为善字号,并分设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注 2]嘉庆翌年再增加米艇8艘,编为捷字号,又增大横洋梭船20艘,分编为集字号10艘,成字号10艘以分防内地。此后,又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下令裁彻中号、小号同安梭船17艘。次年再增集字号、成字号大同安梭船20艘,捷字号米艇8艘。[注 3]

直到1817年,两广总督蒋攸铦奉清廷诏谕打造2艘战船的绘图贴说,战船交由福建省造船厂制造。而其中一号同安梭船图上的黄签载明同安梭船船身长七丈二尺,宽一丈九尺,水手人数和火炮配置的位置。集字号同安梭船图上的黄签就写明其船身长八丈二尺,宽二丈六尺。[1]清廷因应对外战事日渐增加,在往后时间不断生产或改造战船,例如于道光二年(1822年),清廷裁彻捷字号米艇、胜字号米艇共15艘,其余改为一、二、三号同安梭船的样式。[注 4]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程矞采获朝廷奏准变通《水师营章程》,缓造广东西式战船,另外亦造同安梭船。当时钦差大臣耆英正与程矞采处理上报英国通商要求《五口通商章程》的事宜。[注 5]但是,当第一次及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朝水师由于发觉同安梭船的作战能力远远落后于西方列强的先进战舰。因此同安梭船被全面弃用。

船只结构 编辑

小型的同安梭船船体呈梭形,航行快速,宽1丈5尺至1丈9尺。[注 6]而集字号大同安梭船拥有共25门炮。炮座均置于上层甲板,并且只有实心弹。在鸦片战争中,清军一般同安梭船只有8至10门炮,小型的只有4至5门。[3]

注释 编辑

  1. ^ 见清代周凯《厦门志》卷五〈船政略〉原文:“奏请择其已届折造、大修及将届折造、大修者,仿照同安梭商船式,分别大小一、二、三等号通省改造八十只。嘉庆四年,复将未改各船一律改造同安梭式。”。
  2. ^ 见《台湾采访册》原文记载:“嘉庆十年,闽浙总督王具奏台湾水师兵力单薄,添募水兵,由内地福州省厂另行添造善字号大同安梭船三十只,与台湾营兵船联帮战守,分派台协中、左、右三营承管。”。
  3. ^ 据赵尔巽《清史稿》卷一百三十五所载:“十三年,裁撤中号、小号梭船十七艘。十四年,增集字号、成字号大同安梭船二十艘,捷字号米艇八艘。”。
  4. ^ 据赵尔巽《清史稿》卷一百三十五所载:“道光二年,裁撤捷字号米艇、胜字号米艇共十五艘,余改为一、二、三号同安梭船之式。”。
  5. ^ 见中华民国91-95年〈近代外交经济重要档案〉01-01-009-02-010号。
  6. ^ 资料来自1980年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水运技术词典》〈古代水运与木帆〉第35页:“同安梭船,清代福建同安县一带民间的海船。船体呈梭形,航行快速,宽一丈五尺至一丈九尺不等。”。

参考文献 编辑

  • 陈延杭《同安梭船之最》(载于1996年10月第二届“世界同安联谊大会”《国际学术研讨会议文集》)
  • 清代丁绍仪《东瀛识略‧海防》卷五

参考来源 编辑

  1. ^ 1.0 1.1 國立故宮博物院〈再現同安船〉.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3). 
  2. ^ 耿慧玲〈船戶公約碑中所記錄臺灣海峽的船〉 (PDF). 朝阳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 12月27日. 
  3. ^ 国立故宫博物院〈水师和战船 同安梭船〉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