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霄社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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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霄社事变,又称吞霄社土官卓介卓雾亚生乱,是1699年时在台湾中部发生的一场平埔族群抗清事件,领导者为土官卓介卓雾亚生三人[1]:164。该事件起因于吞霄社汉人通事黄申的专制横蛮。事件以清军联合其他平埔部落击败吞霄社做收[2]

吞霄社事变
日期大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
地点
台湾中部
参战方
吞霄社 大清
岸里社
新港社
萧垄社
麻豆社
目加溜湾社
指挥官与领导者
卓介土官(被俘) 处决
卓雾(土官)(被俘) 处决
亚生(土官)(被俘) 处决
张玉麒台湾镇总兵
王之麟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
常太台湾北路营参将
阿莫(岸里社头目
参战单位
台湾北路营
伤亡与损失
数百人 数百人

事件经过 编辑

据清光绪19年(1893年)之苗栗县志《兵燹》篇记载,通事黄申于吞霄社(今苗栗县通霄镇)一带进行贌社贸易,要求社民至鹿场捕鹿时,必须先行缴纳钱、米,才能出外捕鹿,社民不堪其扰。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2月,道卡斯族吞霄社土官卓介卓雾亚起事,杀通事黄申及其同伙数十人

当时台湾镇总兵张玉麒福建分巡台厦兵备道王之麟听闻此事,遣使招谕吞霄社番归降,不得而入,乃发两标官兵,委署北路参将常泰进剿围攻。同时,并令南部西拉雅族的新港社萧垄社麻豆社目加溜湾社等四社为前锋,因吞霄社土官及社民极力抗拒,双方死伤惨重。后来有人献计常泰,表示岸里社(今台中市丰原区)的巴宰海族勇猛矫健,能够穿林越涧,如要擒拿卓介卓雾亚生,非岸里社不可。但当时岸里社并未归附,清朝方面遂派遣翻译者进入岸里社说服其头目阿莫。使者向部落赠送糖、烟、布、银,岸里社大喜,同意协助清朝。后,岸里社出兵绕道吞霄后山(火焰山山脉),清军则由海面向内陆进击,两面夹攻下,擒获土官并大败吞霄社。土官被岸里社所擒后,押至郡户诸市斩首。是役,当时清军以及吞霄社死亡人数达数百人[2][3]

遗址 编辑

吞霄社事变因位处深山,古战场确切位置已不可考。据传,当时通霄、苑里尚未有汉人移垦,来台清兵与平埔族人在现今通霄、苑里深山遭遇,双方伤亡惨重。当时清兵有18人在战役中殉难,头颅被挂在滥仔坑(现为苑里镇蕉埔里)茄苳树上,后被路人发现,将18颗头颅放置水缸内合葬,并刻镂“灵魂”两字的石碑。清同治年间,灵魂碑迁移至今苗栗县通霄镇大坪顶山十八好汉祠[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荒埔中的传奇,陈千武,南投县政府文化局,2004年
  2. ^ 2.0 2.1 2.2 吞霄社事變. 教育部 原民会. [2015-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5). 
  3. ^ 吞霄社事件. nrch.culture.tw. 台湾大百科全书. [2019-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 沈茂荫编,1962,《苗栗县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59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洪丽完,2002,《台湾中部平埔族群古文书研究与导读:道卡斯族崩山八社与拍瀑拉族四社》(全三册)。台中:台中县立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