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霄社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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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霄社事变,又称吞霄社土官卓介卓雾亚生乱,是1699年时在台湾中部发生的一场平埔族群抗清事件,领导者为土官卓介卓雾亚生三人[1]:164。该事件起因于吞霄社汉人通事黄申的专制横蛮。事件以清军联合其他平埔部落击败吞霄社做收[2]

吞霄社事变
日期大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
地点
台湾中部
参战方
吞霄社 大清
岸里社
新港社
萧垄社
麻豆社
目加溜湾社
指挥官与领导者
卓介土官(被俘) 处决
卓雾(土官)(被俘) 处决
亚生(土官)(被俘) 处决
张玉麒台湾镇总兵
王之麟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
常太台湾北路营参将
阿莫(岸里社头目
参战单位
台湾北路营
伤亡与损失
数百人 数百人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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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光绪19年(1893年)之苗栗县志《兵燹》篇记载,通事黄申于吞霄社(今苗栗县通霄镇)一带进行贌社贸易,要求社民至鹿场捕鹿时,必须先行缴纳钱、米,才能出外捕鹿,社民不堪其扰。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2月,道卡斯族吞霄社土官卓介卓雾亚起事,杀通事黄申及其同伙数十人

当时台湾镇总兵张玉麒福建分巡台厦兵备道王之麟听闻此事,遣使招谕吞霄社番归降,不得而入,乃发两标官兵,委署北路参将常泰进剿围攻。同时,并令南部西拉雅族的新港社萧垄社麻豆社目加溜湾社等四社为前锋,因吞霄社土官及社民极力抗拒,双方死伤惨重。后来有人献计常泰,表示岸里社(今台中市丰原区)的巴宰海族勇猛矫健,能够穿林越涧,如要擒拿卓介卓雾亚生,非岸里社不可。但当时岸里社并未归附,清朝方面遂派遣翻译者进入岸里社说服其头目阿莫。使者向部落赠送糖、烟、布、银,岸里社大喜,同意协助清朝。后,岸里社出兵绕道吞霄后山(火焰山山脉),清军则由海面向内陆进击,两面夹攻下,擒获土官并大败吞霄社。土官被岸里社所擒后,押至郡户诸市斩首。是役,当时清军以及吞霄社死亡人数达数百人[2][3]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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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霄社事变因位处深山,古战场确切位置已不可考。据传,当时通霄、苑里尚未有汉人移垦,来台清兵与平埔族人在现今通霄、苑里深山遭遇,双方伤亡惨重。当时清兵有18人在战役中殉难,头颅被挂在滥仔坑(现为苑里镇蕉埔里)茄苳树上,后被路人发现,将18颗头颅放置水缸内合葬,并刻镂“灵魂”两字的石碑。清同治年间,灵魂碑迁移至今苗栗县通霄镇大坪顶山十八好汉祠[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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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荒埔中的传奇,陈千武,南投县政府文化局,2004年
  2. ^ 2.0 2.1 2.2 吞霄社事變. 教育部 原民会. [2015-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5). 
  3. ^ 吞霄社事件. nrch.culture.tw. 台湾大百科全书. [2019-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4). 
  • 沈茂荫编,1962,《苗栗县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59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洪丽完,2002,《台湾中部平埔族群古文书研究与导读:道卡斯族崩山八社与拍瀑拉族四社》(全三册)。台中:台中县立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