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斗(1594年7月10日—17世纪),映斗湖广德安府孝感县籍,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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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斗是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湖广乡试举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先在大理寺观政,八年(1635年)获授徐闻知县,十三年(1640年)考察降为江西布政司检校[2],十四年(1641年)补任归化知县,不接受常例馈赠,说:“我担任知县,怎能使人说我以剥削生存?”在当地禁讼宽刑,平易近人但大公无私,又增修城墙防备流寇[3],升户部主事[1],到弘光年间为浙江司郎中[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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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才;祖父吴贞明;父吴兼,儒饮[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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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选举志》:进士 明……(崇祯)甲戌科刘理顺榜 吴国斗字映斗,户部主事……举人 明……崇祯 庚午科王文南榜……吴国斗 见进士
  2. ^ 2.0 2.1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吴国斗,曾祖才,祖贞明,父兼,儒饮,映斗,诗四房,甲午年五月二十三日生,德安府孝感县籍,休宁县人,庚午乡试,会四十六名,三甲一百十九名,大理寺观政,乙亥授徐闻知县,庚辰考察补江西布政司简较。
  3. ^ 康熙《归化县志·卷六·秩官》:吴国斗,号映斗,湖广孝感人,以甲戌进士先任粤之徐闻,于崇祯十四年补任归化,故例里胥有常馈之金,公却之不受,曰:“吾为若令,毋宁使人谓谁实生我,而谓朘以生乎?”其介操如此,禁讼宽刑,不尚峻急,虽平易近人,人不敢干以私。棠阴遗爱将所称,召杜何以加诸,至其增稿城堞有功于民,不惟远绿林之警,且以免荧惑之菑亦一异云,详在邑贡陈甡纪功碑中。 嗣入名宦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户部司官先后可纪者,为葛遇朝、张弘弼、吴国斗、雍鸣鸾、赵明远、许承钦、任弘震、区志远、秦堈、夏时泰、曹玑、陆禹思、张大章、何应璜、方岳朝、周宪申、蔡元宸、陈宗大、赵翼心、盛黄、周伯瑞、张永禧、刘世斗、侯鼎铉、傅如汤、张鼎隅、赵悦心、王际泰【泰际】、章甫、徐懋贤、倪元善。……国斗,孝感人。崇祯七年进士。浙江司郎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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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选举志
  • 康熙《归化县志》·卷六·秩官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官衔
前任:
王文炜
明朝徐闻县知县
1638年-1640年
继任:
邱懋朴
前任:
马先春
明朝归化县知县
1641年-1642年
继任:
赵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