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

江南的地區
(重定向自吳地

江浙地区,又称地区,指中国一带,为地理泛称。指代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的皖南苏南上海浙江以及周边地区。

宋 分路图
根据不同标准划分的江南范围

清朝初年为江南省(今天江苏上海安徽)和浙江省的合称(全祖望的《江浙两大狱记》中记载的南山案发生在安徽的桐城) 。古时多指代今皖南苏南东北和浙江省。

今天主要是指长江以南的皖南、苏南、浙江上海等地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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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地区古代长期在一个文化区内(主要为皖南苏南浙江上海),经历了先秦时期的吴国(吴),越国绍兴、吴)和楚国、统一的三国时期东吴镇江建邺)、东晋建康)以及南朝(建康)、统一的五代时期的南唐(蒋州)和吴越国杭州)、北宋南宋(杭州)江南东路两浙路元朝江浙行省(主要为浙江苏南皖南上海)等。安徽人江苏人浙江人上海人共同创造了吴越文化,并把江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繁华的地区,有“文章锦绣地,温柔富贵乡”之称。[1]

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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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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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灵甫的中国式悲剧 - 读者文摘杂志(dzwzzz.com). www.dzwzzz.com.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