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百朋 (明朝)

明朝政治家

吴百朋(1519年—1578年),字维锡,号尧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义乌县(今浙江省义乌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书。

吴百朋

大明刑部尚书
籍贯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义乌县
原名 吴伯朋
字号 字维锡,号尧山
出生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六月二十九日
逝世 万历六年(1578年)戊寅五月十四日
配偶 娶王氏,封夫人
亲属 祖父 吴澜,父 吴琼
(子)吴大缵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初名吴伯朋。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乡试中举。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进士,授永丰县知县。三十一年正月受召为试监察御史[1],七月实授山西道御史,巡按浙江、湖广,四十年晋升为大理寺右寺丞[2],四十一年二月进左寺丞,七月升右少卿[3]。世宗改其名为百朋[4]。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5]郧阳抚治[6],次月改任提督军务、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提督负责军务,巡视南昌、赣州、汀州、漳州)[6]。与两广提督吴桂芳讨伐、平定河源的李亚元、程乡的叶丹楼,又会师一处,在海丰打败倭寇[7]

起初,广东大埔的百姓蓝松山余大眷倡导叛乱,在漳州、延平、兴州、泉州之间流窜、抢劫。被官军击退后,他们逃到永春,与香寮盗贼蓝阿普范继祖联合侵犯德化,被都指挥耿宗元打败,他们假装请求招安。吴百朋也佯装罢兵,利诱乱贼的党徒为内应,先后将他们全部抓获,只有三个叛贼巢穴没有攻下。分别是指和平的李文彪所占据的岑冈,龙南的谢允樟所占据的高沙,赖清规所占据的下历。朝廷因为倭患棘手,十年没有讨伐三股乱贼。李文彪死后,他的儿子李珍江月照接替他,更加猖獗。嘉靖四十四年秋天七月,吴百朋晋升为右副都御史,依然巡防上述地区。他上奏说:“三个巢穴的乱贼冒犯尊卑之礼而称王,即刻招安即刻又叛乱。广东的和平、龙川、兴宁,江西的龙南、信丰、安远,被蚕食过半。不加紧讨伐,很难评估祸害。三个巢穴中只有赖清规的势力跨江西、广东六县,最违逆圣命,讨伐必须从下历开始。”世宗将奏章交给部中议论,并依从了他。吴百朋便命令守备蔡汝兰在苦竹嶂讨伐并擒拿了赖清规,震慑叛军[8]

隆庆初年(1567年),吏部因为吴百朋颇受兵营之苦,改升他任大理寺卿[9]。给事中欧阳一敬等人奏请明穆宗仍将吴百朋留任负责剿灭乱贼,穆宗下诏将他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10],依旧巡抚故地。吴百朋上奏,春天用兵妨碍农田的耕作,应该进行招安,穆宗听从了他的建议。二年正月,他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随后请求回乡,穆宗不准;三年正月改任刑部右侍郎。父亲去世,回乡服丧,五年十一月再起改兵部右侍郎[11]

万历初年,奉命巡视宣州、大同、山西三镇。吴百朋以粮饷、险隘、兵马、器械、屯田、盐法、番马、逆党等八件事情考核边疆大臣,督抚王崇古吴兑,总兵郭琥以下的官吏,分别赏罚有别。又进呈边防图,凡是关塞险隘,番族部落,士马强弱,亭障远近,了如指掌。后因母丧归乡。除服后,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出任南京都察院掌院事右都御史[12],五年九月升任刑部尚书。过了一年后去世[13]

家族 编辑

曾祖吴文高。祖父吴澜。祖母蔡氏。父吴璋(1491年-1569年),字德纯,号镜川,盐城县学教谕,累封通议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4]。母蔡氏(1492年-1520年),赠淑人;继母金氏,封淑人。重庆下。兄百元、百忠。弟百顺、百谦、百厚、百禄、百怡。

有子吴大缵、有侄吴大绅

参考 编辑

  1. ^ 明实录:世宗实录 ,381卷 ,6750
  2. ^ 国朝列卿纪 ,7册94卷 ,276
  3.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15卷 ,8536
  4. ^ 《万姓统谱·卷十》:吴百朋,字维锡,义乌人。嘉靖丁未进士。初名伯朋,世庙改今百字。历南京刑部尚书。
  5.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21卷 ,8536
  6. ^ 6.0 6.1 明实录:世宗实录 ,522卷 ,8543
  7. ^ 《明史》(卷220):吴百朋,字维锡,义乌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永丰知县。征拜御史,历按淮、扬、湖广。擢大理寺丞,进右少卿。四十二年夏,进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改提督军务,巡抚南、赣、汀、漳。与两广提督吴桂芳讨平河源贼李亚元、程乡贼叶丹楼,又会师破倭海丰。
  8. ^ 《明史》(卷220):初,广东大埔民蓝松山、余大眷倡乱,流劫漳、延、兴、泉间。官军击败之,奔永春。与香寮盗苏阿普、范继祖连兵犯德化,为都指挥耿宗元所败,伪请抚。百朋亦阳罢兵,而诱贼党为内应,先后悉擒之,惟三巢未下。三巢者,和平李文彪据岑冈,龙南谢允樟据高沙,赖清规据下历。朝廷以倭患棘,不讨且十年。文彪死,子珍及江月照继之,益猖獗。四十四年秋,百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上疏曰:“三巢僭号称王,旋抚旋叛。广东和平、龙川、兴宁,江西龙南、信丰、安远,蚕食过半。不亟讨,祸不可言。三巢中惟清规跨江、广六县,最逆命,用兵必自下历始。”帝采部义,从之。百朋乃命守备蔡汝兰讨擒清规于苦竹嶂,群贼震慑。
  9. ^ 明实录:穆宗实录 ,4卷 ,121
  10. ^ 明实录:穆宗实录 ,6卷 ,170
  11. ^ 《明史》(卷220):隆庆初,吏部以百朋积苦兵间,稍迁大理卿。给事中欧阳一敬等请留百朋剿贼,诏进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如故。百朋奏,春夏用兵妨耕作,宜且听抚,帝从之。寻擢南京兵部右侍郎。乞终养,不许。 刑部右侍郎。父丧归,起改兵部。
  12. ^ 明实录:神宗实录 ,67卷 ,1457
  13. ^ 《明史》(卷220):万历初,奉命阅视宣、大、山西三镇。百朋以粮饷、险隘、兵马、器械、屯田、盐法、番马、逆党八事核边臣,督抚王崇古、吴兑,总兵郭琥以下,升赏黜革有差。又进边图,凡关塞险隘,番族部落,士马强弱,亭障远近,历历如指掌。以省母归。起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刑部尚书。逾年卒。
  14. ^ 张居正《封通议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镜川吴公暨配赠淑人合葬墓志铭》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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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五
 明史卷二百二十》,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钱峄
明朝永丰县知县
嘉靖二十六年-二十八年
继任:
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