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雄 (东汉)
吴雄(?—?),字季高,河南郡(今河南省洛阳市)人,东汉时期的大臣。
吴雄历任汉顺帝、汉冲帝、汉质帝、汉桓帝四朝,担任廷尉期间,精通律令,办案公平。他的儿子吴䜣、孙子吴恭都先后出任廷尉一职,时称三世廷尉[1]。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夏,司徒张歆免。光禄勋吴雄被任命为司徒。永兴元年(153年)十月,吴雄和太尉袁汤、司空赵戒卸任,以太常胡广继任为太尉、太仆黄琼继任为司徒、光禄勋房植继任为司空。
参考文献
编辑- 《后汉书·卷七·孝桓皇帝纪》
- ^ 《后汉书》卷46:顺帝时,廷尉河南吴雄季高,以明法律,断狱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时家贫,丧母,营人所不封土者,择葬其中。丧事趣办,不问时日,巫皆言当族灭,而雄不顾。及子䜣孙恭,三世廷尉,为法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