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八日生,治春秋。万历十九年辛卯科第五名举人,壬辰会试第四,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四名,廷试二甲第十三名进士[1],都察院观政,本年八月授刑部贵州司主事,改礼部仪制司主事,卒于京。[2]美丰姿,一目重瞳。俊才博学能文,著有诗文草,为世所称。尤工书法绘事[3]。
曾祖周廷征,按察司副使、前监察御史,赠中宪大夫。祖周戴,府同知、进阶朝列大夫。父周弘祐,岁贡。母刘氏,继母宋氏。严侍下。娶王氏,继娶梅氏。子胤长、德长、庆长。
从兄周应嵩,进士、国子监博士。
-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万历)十九年 辛卯(举人)……周应明……二十三年 乙未(进士) 周应明 主事
-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 ^ 《麻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