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凤岐 (万历进士)

周凤岐(?—1643年),字宇和,浙江金华府永康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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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授中书,天启三年六月册封淮府德兴王朱翊錬并妃方氏。转工部屯田司郎中,掌节慎库,魏忠贤索靴料银两,厉色拒之,闲住放归[1]。崇祯元年起为礼部郎中,升湖广江防道参议,转四川兵备副使。蜀苗争疆,为立碑定界以解之。升澧州右参政,流寇围荆州,当事檄凤岐应援,贼将王老虎袭澧州,凤岐转战恢复。未几,张献忠陷长沙,转攻澧州,参议陈瑸出战,全军覆没,城陷,凤岐被执,贼亲解其缚,讽之降。凤岐怒骂曰:子愧不能为君父报仇,誓不与贼同生。张拳击之,贼遂断其臂,剖腹而死。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赐祭葬,荫一子[2]

继室杨氏,封恭人,崇祯十六年癸未凤岐殉难沣州,时恭人留金华郡城,及城陷,恭人曰:吾夫已死于难,吾辈肯视息偷生乎!遂率婢仆纵火自焚而死,一时殉节者仆刘小四、文童等共十余人[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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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周勲,字克成,从王阳明先生高弟钱绪山游,得闻良知心学。嘉靖己未以岁贡除常州府训导,历官六载,署武进及江阴知县,所至民仰之如慈母。逾岁迁和州学正,继摄州治,已而解组归林下二十年,郡邑长交敬礼之,万历间崇祀乡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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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三》:天启七年四月,勒工部尚书徐大化、太仆寺少卿仍管宝源局事叶宪祖、屯田司郎中周凤岐冠带闲住。大化以挪借柴薪银八万五千、又大工银共十九万馀买铜;凤岐以屯田司署印,谬奉堂批;宪祖以擅发工料银两为运铜水脚故也。
  2. ^ 《浙江通志》
  3. ^ 《永康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