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吾力·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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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吾力·托卡(1919年?—?)[1]维吾尔族新疆库车县阿拉哈格乡库纳斯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劳动模范[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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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吾力·托卡是全国劳动模范,曾任库车县阿拉哈格乡党委副书记、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2][3][4]

1997年4月29日是伊斯兰教古尔邦节。当日凌晨6时许,以牙生·毛拉买提为首的10多名武装恐怖分子分别闯进卡吾力·托卡和当地其他3位维吾尔族基层干部家,制造了系列暗杀案。恐怖分子向卡吾力·托卡家投掷2枚炸弹,致使卡吾力·托卡及其妻重伤。卡吾力·托卡的弟弟阿吾力·托卡遭恐怖分子连刺7刀身亡,其妻被恐怖分子用刀刺后又遭到枪击身亡。卡吾力·托卡之子艾尼瓦尔·卡吾力遭恐怖分子连刺9刀,头部遭到枪击身亡,其妻被刺8刀、头部中两枪身亡。维吾尔族村干部加如甫·买买提明也被刺成重伤。[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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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据《中国新疆历史与现状》,1997年78岁,则生于约1919年
  2. ^ 2.0 2.1 2.2 张倩倩,“东突”恐怖势力的特点及对策浅析,牡丹江大学学报2009年第02期
  3. ^ 3.0 3.1 中国新疆历史与现状,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70页
  4.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1-6),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