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侃(?—1545年),字廷直,号嘿菴丹徒人。明朝官员。

生平 编辑

正德八年(1513年)举人,授江西永丰县知县。在任期间不带家眷,独与童仆饭蔬豆羹居住。深受百姓信任,他禁止刁讼尚鬼。不久升任武定州知州。朝廷清查军籍,应发配者上万人,唐侃则称无民须走,并据理力争。又抵制官员索贿,为百姓所爱戴。升南京刑部员外郎,转郎中,卒于任[1][2]

家族 编辑

祖父唐用,赠南京刑部郎中;父唐汉,母严氏,赠宜人。[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卷281):唐侃,字廷直,丹徒人。正德八年举于乡,授永丰知县。之官不携妻子,独与一二童仆饭蔬豆羹以居。久之,吏民信服。永丰俗刁讼,尚鬼,尤好俳优,侃禁止之。进武定知州。会清军籍,应发遣者至万二千人。侃曰:“武定户口三万,是空半州也”。力争之。又有议徙州境徒骇河者,侃复言不宜朘民财填沟壑。事并得寝。章圣皇太后葬承天,诸内奄迫胁所过州县吏,索金钱,宣言供张不办者死,州县吏多逃。侃置空棺旁舍中,奄迫之急,则经至棺所,指而造之曰:“吾办一死,金钱不可得也。”诸奄皆愕眙去。稍迁刑部主事,卒。
  2. ^ 2.0 2.1 《国朝献征录·卷四十九》:刑部郎中唐嘿菴侃墓志铭(唐顺之
官衔
前任:
钱季玉
无锡人
明朝永丰县知县
正德八年-十年
继任:
蔡璧
萧山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