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缅官学

(重定向自回子官学

回缅官学,位于紫禁城西路、内务府公署以南,是清朝内务府设置的培养通晓回语文字、缅语文字人才的官学。

历史

编辑

清朝乾隆十年(1745年),噶尔丹策零死后,蒙古准噶尔部内乱不停,清廷认为可趁机统一西域。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分为两路征讨准噶尔,准噶尔政权被瓦解,天山北路被清军平定,同时结束了准噶尔对天山南路的统治。清朝文献将天山南路称为“回部”、“回疆”,为办理天山南路事宜,清廷遂在内务府设立培养通晓“回语文字”(即维吾尔语文)人才的学校。《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称该学校为“回子官学”,《钦定日下旧闻考》、《宸垣识略》则称“回子馆学”。[1]

《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咸安宫官学》卷载,乾隆二十一年奏准:“内务府邻近房六间,作为回学学房。学生钱粮,照咸安宫官学学生例。饭食即交咸安宫饭房兼办,笔墨纸张俱由官给。管理学务,派专管回学大臣。”[2]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清朝在当地设官建制、驻军设屯、征收赋税,以加强对天山南路的管理。清朝还规定回部王公、伯克要定期年班来朝,并且从天山南路迁居一批上层贵族及“乐工匠艺”人等来北京生活。回子官学的作用由此更加显著。[1]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清朝增设“缅子教习,附于回子官学,令回子学生,兼习缅子语言文字。”遂合称“回缅官学”[1]

《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咸安宫官学》卷载,“乾隆三十三年,大学士果毅公阿里衮云南省拣选送京通晓缅子文、译字话之人。先马孟等四名,奏准交回子学内,充当缅子教习,令其翻写缅文事件,赏给钱粮饭食,并赏给官房四间居住。”[2]

乾隆五十五年谕旨,“回子学系总管内务府所属,即著总管内务府管理。”内务府为清朝统管宫廷事务的机构,掌管上三旗包衣政令及宫禁之治理。内务府下设掌管教育的机构,包括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回缅官学等等。[1]

建筑

编辑

《内务府册》载,“回、缅官学在内务府衙门门南。”[2]

钦定日下旧闻考》载,“缅子馆,乾隆三十二年立,在西华门内,右翼门外,造办处南门外迤东路北。”[2]

回缅官学分为回子学、缅子学两座建筑,纵向排列于方略馆西侧偏北,其中回子学在南,缅子学在北,均为坐西朝东的建筑。回子学在方略馆西侧,地处武英殿浴德堂以北,浴德堂西侧井亭的东北侧。缅子学在回子学的正北侧。如今,回子学、缅子学建筑均已无存。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王东平,“回子官学”初探,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06期
  2. ^ 2.0 2.1 2.2 2.3 清宫述闻:正续编合编本,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第3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