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体育奖章
中華民國政府為獎勵優秀運動選手表現所設置最高等級國家獎章
国光体育奖章是中华民国政府为奖励优秀运动选手表现所设置最高等级国家奖章[1],颁发奖章的同时大多也会颁发奖助金,故又被称作国光奖金。
等级与奖励
编辑国光体育奖章分为三等,每等又分三级(共9级)[2],根据在相应比赛中获得的排名确定获奖等级,颁发相应的奖章和奖金,团队获奖者,则每个个人都可以获得相应数额的奖金。不过,一般将年龄限定在青年、青少年等级的比赛,只颁发奖章,并不颁发奖金。
凡综合运动会,如奥运会、亚运会等,均需要在正式比赛项目中获得相应名次方可获得奖励,而表演赛等不计入内。而单项的锦标赛中,根据其比赛等级作了仔细的区分,一般即赛事难度越高则对应的奖励越高,项目是否是奥运和亚运的正式比赛项目也是重要标准,符合最高标准的世锦赛冠军的奖励甚至高于亚运会冠军的奖励,如四年一次的世界篮球锦标赛、世界杯足球赛等。
- 比赛名次以主办单位公布为准,对于名次未加以确定的则取其最高名次(例如奥运会中有的项目并不区分第5〜8名,则相应选手被视为第5名进行奖励)。
- 对于单项的锦标赛而言,只有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或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所认可的单项协会所举办的比赛才有效,另外其参赛选手或队伍至少达到6个,但如果参赛者在赛前已按要求经过筛选或限制的则不受此限制(例如通过资格赛后,能够参加后续比赛的队伍只剩下5个,则这项比赛也受到认可)。
- 因为他国“不可以垄断金银铜”而获得铜牌相应选手被视为第3名进行奖励
- 因为他国“只能有限人数晋级决赛”而得以晋级决赛的相应选手以决赛名次进行奖励
颁发国光体育奖章和国光奖金
编辑等 | 级 | 获奖资格(数字为比赛排名) | 一次领制 | 终生月俸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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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 | 亚洲 | ||||||||||||
奥林匹克运动会 | 世界锦标赛a | 世界锦标赛b | 世界锦标赛c | 世界锦标赛d | 世界运动会 |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 亚洲运动会 | 亚洲锦标赛e | 亚洲锦标赛f | ||||
一等 | 一级 | 1注 | 2000万元 | 12万5仟元 | |||||||||
二级 | 2注 | 1 | 700万元 | 3万8仟元 | |||||||||
三级 | 3注 | 2 | 500万元 | 2万4仟元 | |||||||||
二等 | 一级 | 4 | 3 | 1 | 1 | 300万元 | |||||||
二级 | 5、6 | 2 | 2 | 150万元 | |||||||||
三级 | 7、8 | 3 | 1 | 3 | 90万元 | ||||||||
三等 | 一级 | 2 | 1 | 1 | 1 | 1 | 60万元 | ||||||
二级 | 3 | 2 | 2 | 2 | 2 | 1 | 30万元 | ||||||
三级 | 3 | 3 | 3 | 2 | 15万元 |
- 条件
相应比赛性质的要求如下:
- a:世界锦标赛的正式比赛,每四年举办一次,项目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主办协会有会员国200以上。
- b:世界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 除了a以外所提到的其他赛事。
- c:世界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不是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但是是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 d:世界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不是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也不是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 e:亚洲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是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 f:亚洲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不是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 综合运动会中,只有正式比赛项目(表演赛等排除)才获得认可。
注:获得奥运会前三名者,可以二选一选择一次性领取相应奖金,或终生按月领取相应新台币12.5万、3.8万、2.4万元奖金。
注2:在以下情形奖金会额外加发二分之一:
仅颁发奖章
编辑等 | 级 | 获奖资格(数字为比赛排名) | ||||||||||
---|---|---|---|---|---|---|---|---|---|---|---|---|
世界 | 亚洲 | |||||||||||
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 世界青年锦标赛 | 世界青少年锦标赛 | 世界中学生运动会 | 亚洲青年运动会 | 亚洲青年锦标赛 | 亚洲青少年锦标赛 | ||||||
三等 | 一级 | 1注 | ||||||||||
二级 | 2 | 1 | ||||||||||
三级 | 3 | 2 | 1 | 1 | 1 | 1 | 1 |
- 综合运动会中,只有正式比赛项目(表演赛等排除)才获得认可。
- 注:
- 奖助学金内容以受奖人修读学士学位期间所需学费、杂费及学分费为限。
- 修读学士学位之修业期限,以四年为原则,其就读科系修业期限经报教育部备查者,从其修业年限规定。
- 受奖人以与其他国家选手共同组队参赛项目获奖者,仅颁给奖章。
争议
编辑- 中华台北棒球队在2008年北京奥运棒球比赛上以2胜5败的战绩完赛,在8个参赛队中位列第5名,按照国光奖金等级每人获得150万元奖金,共3450万元(共23人),许多球迷对获得这样成绩还获得奖金非常不满,还有立委指出中华队应该将奖金捐出。[3][4]
外部链接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國光體育獎章今頒獎 165人次獲表揚. 国立教育广播电台. [2013-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 (PDF).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2013-01-0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12-24).
- ^ 國光獎金發近億元 棒球占1/3. [2013-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棒球隊國光獎金 立委建議部分捐出. [2013-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08).
- ^ 高麗騙子惡搞 國人還她公道 楊淑君獲300萬獎金. [2013-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楊淑君撤告!網友怒「把挺你的人當白癡」. [2013-01-04].
- ^ 國光獎章偷「金」減兩 標榜18K僅有11K金. 《自由时报》. 2014-07-03 [2014-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