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候中心
国家气候中心,于1995年1月10日创立于北京,隶属于中国气象局,为独立的司局级法人事业单位,是中国气象基本业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着建设国家级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系统的任务。它是世界气象组织东亚季风活动中心、全球长期预报产品中心,是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候中心、区域专责气象中心,也是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利用气候预测模式发布预测产品的机构。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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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宋连春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气象局 |
机构类型 | 中国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 世界气象组织区域专责气象中心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
对外官网 | www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95年1月10日 |
影像资料 | |
国家气候中心大楼 |
机构沿革
编辑199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气候中心,为中国气象局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1]。经过近一年的筹备,1995年1月10日由时任国务委员宋健正式授牌成立[2]。
国家气候中心职工编制人数200人,现有职工141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正研级高工)23人、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55人,博士(后)77人、硕士27人。
职责
编辑根据《国家气候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方案》,国家气候中心承担下列职责:
- 牵头负责月、季、年及更长时间尺度的气候与气候变化分析、诊断预测、气候影响评价和应用服务、气候资料分析评价和应用业务、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估,负责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政府部门提供气候决策服务产品,统一归口发布公众气候服务信息,为社会提供气候专项保障服务。
- 建立并运行月、季、年际气候动力模式业务预测系统,为气候业务提供模式预测解释应用产品;开发并改进气候动力模式,建立多圈层耦合的气候系统模式和多模式超级集合预测系统,提高模式预测能力。
- 加强气候监测、应用与服务工作,开展与气候相关的季风、积雪、海温监测、干旱等灾害监测预警、生态与环境监测预测、城市气候监测分析评价、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拓宽气候服务领域,开发新产品,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 进行气候系统各圈层之间相互作用研究,研发气候系统模式,拓展气候环境业务服务领域,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基本产品。
- 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估与对策的研究,为我国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等履约活动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 开展气候、环境及其相关资料的分析工作,加强地基、空基、天基观测资料在气候与气候变化业务中的应用研究,进行气候资料的均一性检验、资料插补、序列订正以及气候资料质量评估等业务工作。
- 承担北京气候中心(BCC)职能,并争取早日成为世界气象组织(WMO)亚洲区域气候中心(RCC);承担中国气象局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的职能,并努力发展成为国家级重点开放实验室。
- 承担全国短期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技术指导、公众服务和气候研究等任务,以及相关的业务升级、拓展和新技术开发、推广等工作。
机构设置
编辑根据《国家气候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方案》,国家气候中心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管理机构
编辑- 办公室
- 业务科技处
- 计划财务处
- 人事处
- 党委办公室
内设业务机构
编辑- 气候服务室
- 气候预测室
- 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室
- 气候变化室
- 气候模式室
- 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
- 业务系统发展与运控室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办通[1994]10号
- ^ 国家气候中心历史沿革. [2009年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年7月11日).
外部链接
编辑- 国家气候中心(中文)
参见
编辑- 气象预报部门: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
- 军事气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
- 环境监测部门: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海洋气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 地震监测部门: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台网
- 测绘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军事测绘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导航局
- 航道测绘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参谋部航海保证局(海军海道测量局)
- 地质调查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