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旗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旗,为一面三色旗,自左至右由蓝(象征天空和海洋)、黄(象征沙滩)和绿(象征茂密的森林等植被)三道竖条组成。中间有三个绿色菱形图案,构成一个“V”字,既代表圣文森特的字首“V”,同时也象征该国“安地列斯的宝石”及“加勒比海的珠宝”之美誉。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旗
用途海陆通用国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7:11或2:3
启用日期1985年10月21日
1985年3月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旗版本
比例7:11或2:3
形式1985年3月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旗修改版本

国旗启用于1979年10月27日,并于1985年3月4日和10月21日两度作出修改,先是撤除了蓝、黄、绿三色之间的白色细竖条,后又用三个绿色菱形取代了国旗正中央的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徽图案。

悬挂在中华民国外交部大楼外的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旗

历史国旗 编辑

英属时期 编辑

主权独立后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