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峰摩崖石刻

(重定向自圭峰摩崖题刻

28°18′56″N 117°23′52″E / 28.31556°N 117.39778°E / 28.31556; 117.39778

圭峰摩崖石刻
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弋阳县圭峰镇
分类石刻
认定时间1987年12月28日

龟峰摩崖石刻位于中国江西省弋阳县圭峰镇龟峰,已被列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龟峰摩崖石刻共计200余条,时代最早的有唐代礼部尚书李益在展旗峰石壁上的“佛”字。现代的有原江西省长邵式平游览弋阳龟峰的题诗。[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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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水湖. [2015-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