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顶下湖,是台湾桃园市龟山区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位于该区中部偏西北。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为大岗里中部。

历史

编辑

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前期,坪顶下湖地区为一街庄,称为“下湖庄”,隶属于桃涧堡。该庄西北与南崁顶庄为邻,东北与大湖庄为邻,东边及南边为枫树坑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桃仔园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园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该庄隶属不变。1920年(大正九年),该庄改制并改名为“坪顶下湖”大字,隶属于新竹州桃园郡龟山庄[2]

战后龟山庄改制为龟山乡,隶属于新竹县,大字亦改制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龟山乡改隶属于桃园县。2014年12月桃园县升格为直辖桃园市,龟山乡改制为龟山区。

交通

编辑

市道105号(忠义路二段)是八里至龟山的道路,大致以东北—西南走向转北北西—南南东走向经过坪顶下湖地区东南部。由该道路向东北转北再转东北可前往林口、八里并止于省道台15线路口,向南南东转南再转南南西可前往枫树坑地区南部并止于省道台1线路口。

区道桃11线(树人路、成功路三段)是西势湖至桃园的道路,大致先以东北东—西南西走向转东北—西南走向经过本地区北部及西北部边界地带。由该道路向东北东至顶湖聚落转南南东至台地边缘蜿蜒而下可前往旧路坑中部并止于区道桃7线路口;由西南可前往水汴头后转南再转西南蜿蜒而行,可前往大桧溪、小桧溪地区南部、桃园市中心并止于市道110号路口。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台湾堡图》,台湾总督府,1904年
  2.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台湾总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