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15世纪—16世纪),彝仲来山江西建昌府南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夏宝
大明岳州府同知
籍贯江西建昌府南城县
字号字彝仲,号来山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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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学问渊博,擅长古文辞,是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江西乡试举人,三十一年(1552年)授宁德知县,只有一位仆人随行,到任后布衣蔬食如未中举时,为政廉明,锾金均归入公帑,案无留牍,余暇时则吟诗灌园,悠然自得,升常州通判[2],官至岳州同知,致仕归里后和同乡罗锦许璜、新城王材诸人组成诗社,又首创修《南城县志》,人称为善本[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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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南城县志·卷八·人物志》:夏宝,字彝仲,号来山,嘉靖戊子乡举,授宁德知县,以一仆自随,布袍蔬食淡如未遇时,莅政廉明,锾金悉入公帑,案无留牍,暇则吟诗灌园,悠然自得也,累陞岳州同知致仕归,与同邑罗锦、许璜、新城王材诸人修洛社故事,性谦谨学博善诗文,而与人言论退然若无有者,南城故无志,所司民土政事惟附见郡乘,亦缺略多舛误,宝乃别纂成书,劈肌分理源流缕晰,较诸邑志郡志颇称善本。 《福建通志》
  2. ^ 乾隆《宁德县志·卷三·秩官志》:夏宝,号来山,南城人由举人嘉靖三十一年任,一仆自随,布袍蔬食,听讼立剖,案无留牍,囹圄空虚,锾金悉入公帑,公事之暇吟诗灌园,学问该博无书不读,善古文辞,擢常州通判。 旧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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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南城县志》·卷八·人物志
  • 乾隆《宁德县志》·卷三·秩官志
官衔
前任:
李裕
明朝宁德县知县
1552年-1560年
继任:
李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