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决原则

多数统治
(重定向自多數統治

多数决原则(英语:Majority rule)又称多数统治少数服从多数,指群体处理事务时,依多数派意见为之。

多数制 编辑

虽然多数制经常被误认为是过半数规则,但是两者是有分别的。[1]多数制中,得票最多的获选,无论是否超过票数的百分之五十。所以,当只有两种选择时,多数制才算是使用过半数规则。但是,当有两个以上的选择,在多数制下,只要取得最多票即获选,不一定会超过票数的百分之五十。

过半数规则 编辑

过半数规则常见于议事组织,选择的方案以取得超过半数选票通过。参与者讨论并修订提案的不同版本,直至最终版本出炉,交付组织成员以过半数规则决定通过抑或否决。通常使用此规则来支持或反对若干决定。有学者反对滥用此规则,因为一些民主社会的重要价值可能因此被牺牲,指出在政治上过半数规则可能导致“多数人暴政”,并提倡以宪法和更高的绝对多数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来减轻这些影响。

不过,有些投票理论家则认为,过半数规则实际上可能是保护少数者利益的最好规则。[1]这是如罗伯特议事规则等指引所订明的规则。此外,大部分团体的议事规则订明,在某些情况下,若有绝大多数(如三分之二)的票数支持,可重新讨论已由过半数规则通过的提案。在非议事情况下,过半数规则可应用于公民投票

多数决的限制 编辑

以下事项不适宜采取多数决[2]

  1. 客观存在的事实
    例:不能以多数决,决定说某个真实存在的事物不存在、某个历史事件或者正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发生过、某个史实人物没有存在过或无足轻重、某个虚构或真实性存疑的事件一定是事实或某个虚构人物或事物是真实存在的、某个事件是事实或者是虚构的等等。换句话说,不能以多数决投票决定说法国没有巴黎铁塔叶若夫阿肯那顿或者做为基督教创始者的耶稣基督等是虚构人物,也不能以多数决,决定说屈原耶稣基督是无足轻重的人物、皮日休曾经投靠黄巢2006年比利时分裂是史实,更不能以多数决,决定说投票决定说世界上有没有人鱼或者凉宫春日是真实人物等等。
  2. 自然界的法则
    例:不能以多数决,决定说地球不是球形的、太阳绕着地球转、物体不是原子构成的或真空的光速不是最快的、人类死后有或没有死后生命等等。
  3. 纯属个人,而与他人或公众事务无关的事务
    例:不能以多数决,要求某人必须吃什么、穿什么、住哪里、和谁结婚、做什么等等。像是不能以多数决禁止人们信仰某种宗教。
  4. 科学上已知并经实验证明的事实
    例:不能以多数决,决定说贝尔不等式不管在什么状况下都成立,或者人类不是由其他动物演化来的等等。
  5. 以多数决来废除多数决的原则
    例:不能以多数决,决定说因为多数人都对政治不了解,因此以后所有的大小事务都由领导人或少数专家来决定,多数人不再参与政治等等。
  6. 限制或剥夺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例:不能以多数决,决定特定族群不得参与政治、特定族群的成员不享有某项基本人权、特定族群的成员的基本人权必须剥夺、特定族群不是人、特定族群不是公民等,不论该特定族群是女人、男人、少数民族、教育水平不高的人、没有收入或收入没有达到一定水平的人、特定政党或理念的支持者等都一样,例如不能投票说女人不是的因此不是公民、不能投票说无政府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之类的是社会的敌人因此不能享有政治权利或基本人权保障、也不能投票说诸如库尔德人吉普赛人等少数族群必须去死或者在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惯上必须被主流族群同化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Anthony J. McGann. The Tyranny of the Supermajority: How Majority Rule Protects Minorities (PDF).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Democracy. 2002 [2008-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10). 
  2. ^ 蔡纶; 朱曦. 108年準備國考的第一堂公民課─看這本就夠了: [初考/五等]. 千华数位文化. 2018-03-30: 31. ISBN 978-986-487-336-4 (中文(台湾)).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