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飞来殿位于四川省峨眉山市城北约2千米处,是四川现存规模最大的元代木构建筑,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1988年1月13日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大庙飞来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
坐标29°37′25″N 103°28′29″E / 29.62361°N 103.47472°E / 29.62361; 103.47472
分类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时代
编号第三批第114项
认定时间1988年1月13日
保护历史
国保碑

大庙原为北宋所建的东岳庙南宋曾改为兵营,宝祐六年(1279年)殿毁。至元十六年(1279年)重建大殿,并建九蟒殿、香殿,大德二年(1298年)重修大殿。万历后逐渐成为佛寺,并增建毗卢殿和观音殿。崇祯五年(1632年)重建九蟒殿。

大庙现占地2万平方米,坐西朝东,依山而建,中轴线上为山门、香殿、九蟒殿、飞来殿,毗卢殿和观音殿分列左右。飞来殿单檐歇山顶,面阔三间(18.15米),进深四间(13.5米),高19.3米。檐下共有斗栱38朵,六铺作单杪双下昂。香殿单檐歇山顶,面阔三间(12.25米),进深二间(6.25米),高8.2米。九蟒殿单檐歇山顶,面阔进深均为三间,高6.8米。[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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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56)省二文字第0618号”
  2. ^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发(1980)154号文件
  3.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1988〕5号,1988年1月13日
  4.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87.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