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都长官司,在四川省屏山县西南一百三十里。元至元中与马湖路同置,长官文氏世袭[1]。
夷都长官司夷氏。夷都,即中都,为屏山,沐川,马边交界之一重镇。明万历十七年讨平邛部,黄螂、雷波诸夷之后,改夷都为中都。据《屏山县冶》卷五《人物志》和陕西按察司佥事富顺何锺《夷氏家祠记》所载:至元十三年置夷都长官司,封夷悰为进义校尉,夷都七村都大使。顺帝至元二年并马湖府六长官司为三,夷都并于冰川,命夷氏为世袭副长官。洪武四年夷氏随马湖路总管安济投诚,仍以其袭冰川司副长官,封承直郎,康熙后绝嗣[2]。
- ^ “八月甲戌朔,……辛丑,马湖路泥溪、平夷、蛮夷、夷都、沐川、雷坡六长官司,并为三”。《元史》卷三十九本纪第三十九顺帝至元二年
- ^ 《何耀华学术文选中国西南历史民族学论集》,云南人民出版社,2016.01,第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