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1951年9月),湖南省汨罗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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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早年当过农民,参加过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过“五七”大学学习。恢复高考后,姜明安成为北京大学招收的第一届大学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姜明安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1987年赴美国华盛顿大学、1990年赴英国剑桥大学、1994年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2000年赴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或访学或当高级访问学者。 从1992年起,姜明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1]

姜明安的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公法导论、软法。[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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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姜明安,中国宪政网,于2013-03-31查阅. [2013-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