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奉伯(?—?),东莞郡(今山东莒县)人。

泰始三年(467年)奉诏与前将军巢尚之等编次二王法书。泰始六年(470年)拜皇太子妃,州郡皆献物,多者将直百金,孙奉伯只献琴书,宋明帝大怒,赐死,不久又原谅他。泰始七年(471年),明帝派遣孙奉伯前往淮阴监元会。

泰始三年(467年)奉伯与萧道成同寝,梦萧道成乘龙升天,奉伯于下捉龙脚不得。梦醒后告诉太祖说:“兖州(指萧道成)当大庇生民,弟不见也。”(你将来一定不同凡品,我恐怕等不及了)不久果然去世。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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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齐书》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