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西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郧阳府,值岁歉,毓英设法救荒,尤严禁抢夺,强暴敛迹。又刊劝民十二事,分布各属,士民知劝,今其词不传[1]。累官至两淮盐运使。天启初以大计被纠去职[2]。
- ^ 《郧阳志》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八》:天启二年正月,南京吏科给事中姜习孔等、十三道御史郭一鹗等以大计纠劾,……两淮运使孙毓英、长芦运使张云翼、福建运使谭炜……等,疏下部院。吏部会都察院考察天下诸司官员,朱化孚、周泰峙、武图功、吴晖、孙毓英、及江西按察使沈朝烨、贵州参政熊鸣岐、湖广副使谢渭、黄景星、山西参议徐如翰、山东运使欧阳灿俱浮躁,奉旨褫职、闲住、致仕、降调各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