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珉(1420年—?),字宗理山东济南府齐东县(今属滨州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景泰辛未进士,官至给事中,因事迁戍。

孙珉
大明户科给事中
籍贯山东济南府齐东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宗理
出生永乐十八年(1420年)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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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试第四十四名。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进士。官户科给事中[1]。景泰六年(1455年),因收受宣课司吏贿赂,发肃州卫充军[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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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孙师善。祖父孙仕中,曾任湖广临武县巡检。父亲孙端,曾任福建军器局大使[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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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国《齐东县志·卷五·人物志》页三:孙珉,字宗理,景泰辛未科进士,任户科给事中,务存大体。尝陈时弊,报可,通行中外,详见奏疏。后以忤权贵归休,有诗集行于时。
  2. ^ 张宁,《方洲杂言》:景泰中,一日晨出暮归,抵家天色尽暝。入室更衣,遂解下裳,暗中有火星星,自裙带中出。转折至椭上,晶荧流落,凡三四见,荆妇相顾失色不敢言。时方严告早,户科孙瑉,远戍边地,余自忆平生不家于官,何适逢此异兆?反复研省,忽忆张茂先积油致火之说,而余所为裳,乃吴绫,俗所谓油段子,工家又多以脂发光润,况余被酒,体气蒸郁,或因以致火。亟呼婢令于椸后力持曳裳,余以手磨拭无算,及手热几不可忍,而火星应手至。明日入朝,见兵科王汝霖,道此事。汝霖曰:吾为工部侍郎时,尝暮归见此,然惟绫裙中有之。以此知事物异常者,必有所自,不可据为惊骇,传惑下人也。
  3. ^ 《万历野获编·卷十九》:景泰六年,户科给事中孙瑉,受宣课司吏艮,收不堪钞,充肃州卫军。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