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法棠(1940年),男,山东郯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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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任山东省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1989年,升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9年,改黑龙江省委副书记。2000年,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代省长、省长。2003年,升任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同年兼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2]。2006年辞职[3]。2008年,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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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法棠:官场震荡后的独特感受. 南方网.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13). 
  2. ^ 叫响黑龙江——宋法棠在中央电视台视坦诚对话侧记. 黑龙江日报.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黑龙江省人大接受宋法棠辞去省人大主任职务. 人民网.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0). 
  4.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新华网.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马忠臣
泰安市人民政府
1986年8月-1989年3月
继任:
王建功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书记
1985年5月-1986年8月
继任:
王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