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钊(?—?),号鉴秋,中国清朝官员,广东花县[1]。于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三日(1890年5月1日)任恒春县知县,后调署台东直隶州知州[1][2]

1895年,台湾民主国成立,宋维钊成为该国的南雅通判,镇守台东地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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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屠继善 纂修;王志楣 点校. 台湾史料集成编辑委员会 编辑 , 编. 《恆春縣志》.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远流. 2007-12-20: 110页. ISBN 978-986-01-1705-9. 
  2. ^ 蔡说丽、林秀娟. 《臺灣歷史辭典【附錄】·表11 清代臺灣知縣》 四版一刷. 远流. 2006-09-25: A136页. ISBN 957-01-7431-5.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连横,《台湾通史》
前任:
吕兆璜
恒春县知县
1890年上任
继任:
高晋翰
前任:
温培华
台东直隶州知州
1890年上任
继任:
吕兆璜
前任:
台北府南雅理番捕盗同知
1891年上任
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