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办非政府组织
官办非政府组织(英语:Government organize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GONGO)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非政府组织。其或是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运行,以便获取外部援助;或是解决与国内工作或国际关系有关的具体问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办非政府组织
编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义上的官办非政府组织大致可分为三类:
- 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界别的“八个人民团体”[注 1],以及其他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20余个群众团体[注 2]。在组织机制上,这类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接受财政拨款。
- 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财政拨款、有核定编制的社会组织。
- 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可能有少量或没有财政拨款,或本身没有行政事业编制,但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业务主管单位发起、领导干部任职、决策权不完全在组织治理结构、兼具人事安排和行政辅助等目标。[2]
总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官办非政府组织普遍官僚化严重,效率低下,多数没有起到NGO或GONGO所应起到的作用。[3]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八个人民团体是指在全国政协拥有议政席位的八个人民团体,即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 ^ 例如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
参考文献
编辑- ^ Natalie Steinberg, "Background Paper on GONGOs and QUANGOs and Wild NGOs," World Federalist Movement Institute of Global Policy, 2001
- ^ 贾西津. 官办NGO路向何方. 学会. 2011, (12): 25–26. doi:10.3969/j.issn.1001-9596.2011.12.004.
- ^ 中外官办民间组织比较. 人民政协报. 200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