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德·本·阿里

宰德·本·阿里(阿拉伯语:زيد بن علي‎,拉丁转写:Zayd ibn ‘Alī;695年—740年)是伊斯兰教什叶派第四任伊玛目阿里·本·侯赛因·宰因·阿比丁之子,也是宰德派认定的第五任伊玛目[1]。他早年曾师从穆尔太齐赖派瓦绥勒·本·阿塔学习,受到该派“意志自由论”和“《古兰经》被造说”的影响,宣称阿里和法蒂玛的任何一名后裔都有权成为伊玛目,主张平均分配政府收入,反对不义的统治者,被拥戴为库法的伊玛目。和一般的什叶派不同,宰德认为,尽管阿里艾卜·伯克尔欧麦尔更有资格继承哈里发的位置,但既然大多数圣门弟子都同意向他们(指伯克尔和欧麦尔)效忠,就应该承认他们的地位,因为“圣门弟子最了解他们的情况”。


Bismillahir Rahmanir Rahim
宰德·本·阿里
什叶派伊玛目

排行宰德派第五任伊玛目
姓名宰德·本·阿里
库尼亚宰德·本·阿里
出生日期伊历76年
≈公历695年
逝世日期伊历122年色法尔月1日
≈公历740年1月9日
出生地麦地那
葬于库法
生平担任伊玛目前:18年
(伊历76年-95年)
担任伊玛目:28年
(伊历95年-122年)
头衔
  • 殉道者
  • 古兰的盟友
配偶
父亲阿里·宰因·阿比丁
母亲杰达·辛迪
儿女哈桑,叶海亚,侯赛因

阿里 · 哈桑 · 侯赛因
萨贾德 · 巴基尔 · 萨迪克
穆萨 · 伊斯迈尔

740年,宰德在领导反对倭马亚王朝哈里发希沙姆·伊本·阿卜杜勒·马利克的武装起事中身亡,并被钉在十字架上,其后裔和追随者则组成了宰德派。[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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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伊斯兰教史》,江苏人民出版社,第250-252页
  2. ^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8册):正午时期》,第107页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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