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天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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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天叙(1480年—1533年),作寇天叙[1]寇天叙[2],字子惇,号涂水,山西榆次县(今山西省榆次市)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寇天叙

大明兵部右侍郎
籍贯 山西太原府榆次县
字号 字子惇
出生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二月二十四
逝世 嘉靖十二年(1533年)十一月
配偶 娶郝氏
亲属 *父亲贡生寇恭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山西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六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五名进士[3][4]。授南京大理寺评事,进大理寺寺副,出为宁波府知府。十四年(1519年)八月升至应天府府丞。明武宗南巡抵达南京时,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官员纷纷索赔。当时应天府府尹齐宗在途中忧虑而亡,寇天叙总摄其事,每日穿青衣皂帽坐堂上。期间遏制江彬等专权,并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掠夺民财的禁军抵抗。

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赴任,九月复除提督抚治郧阳等处。两个月后调任甘肃巡抚,抵御蒙古入侵并逮捕其首领脱脱木儿。五年(1526年)十月晋升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抵御蒙古入侵固原。九年(1530年)正月官至刑部右侍郎,本年丁忧。十二年服阕,五月起补兵部右侍郎,十一月病卒,卒后家贫不能葬[5]

家族 编辑

曾祖寇琰。祖父寇玘,赠大理寺左评事。父寇恭,监生。前母李氏、阎氏;母赵氏;继母吴氏。具庆下,弟天锡、天秩、天衢、天瑞、天相、天畀、天申[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实录:武宗实录 ,177卷
  2. ^ 国朝列卿纪 ,112卷 ,96
  3.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4.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3》:寇天叙,字子惇,榆次人。由乡举入太学。与崔铣、吕柟善。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南京大理评事,进寺副。累迁应天府丞。武宗驻南京,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求索倍之。尹齐宗道忧惧卒,天叙摄其事,日青衣皂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语之曰:“民穷官帑乏,无可结欢,丞专待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权幸有求,则曰:“俟若奏即予。”禁军攫民物,天叙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搏戏。禁军卒受伤,惭且畏,不敢横。其随事禁制多类此。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叙与宇力也。嘉靖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行,改郧阳。甫二月,又改甘肃。回贼犯山丹,督将士擒其长脱脱木儿。西域贡狮子、犀牛、西狗,天叙请却之,不听。进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寇入固原,击败之,斩首百余。又讨平大盗王居等,累赐银币。织造太监至,有司议奏罢之。天叙曰:“甫至遽请罢,即不罢,焰且益张。”会岁祲,乃请蠲租税,发粟振饥民;因言织造非俭岁所宜设,帝立召还。历兵部右侍郎,卒。家贫,丧事不具。天叙在太学时,尝闻父疾,驰六昼夜抵家,父疾亦瘳。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