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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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前由华北人民政府成立的省级行政区,于1952年废省,前后存在4年。
察哈尔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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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 | |||||||||||
1949年—1952年 | |||||||||||
坐标:43°N 115°E / 43°N 115°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首府 | 张家口市 | ||||||||||
历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5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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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编辑1954年为171.8万人。
行政沿革
编辑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中国共产党趁势扩大在华北地区的统治区,9月2日,晋察冀八路军占领宣化。根据晋察冀边区政府的决定,同年11月,在宣化召开察哈尔省人民代表会议,共139名代表到会,选举出省政府委员,由张苏担任省主席,建立由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察哈尔省民主政府,并将原日本宣化省公署改为政府办公驻地。察哈尔省政府成立后,宣化设市,并且成为省会。
1946年10月10日,因国共冲突,中共撤离张家口、宣化等城市,察哈尔省民主政府也随之撤离宣化,南迁保定、沫水县,最终解散,前后仅仅存在一年。
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随着解放军在国共内战接连获胜,统治区域不断扩大。
1949年1月19日,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恢复察哈尔省建制,辖区包括原北岳行政区全部和原冀热察行政区的部分,原冀热察行政区所属旧热河省地区部分仍划归热河,平古铁路以东的旧河北省部分划归冀东行政区,其余地区属察哈尔。1月15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省人民政府驻张家口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察哈尔省由中央直接管辖。1952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撤销察哈尔省,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河北、山西二省。
行政区划
编辑辖张家口、大同、宣化3市及雁北、察南、察北3专区,共32县。
省人民政府
编辑- 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