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局屏东支局
22°40′08″N 120°29′33″E / 22.668756°N 120.492571°E专卖局屏东支局是台湾日治时期管理屏东地区食盐、烟草、酒等专卖品生产销售的机关,设有屏东造酒工场和叶烟草再干燥场,在二战后改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屏东分局”及“屏东酒工厂”,即现今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屏东酒厂的前身。原址位于民族夜市停车场。
历史
编辑台湾自实施酒专卖制度后,于1922年7月1日,在屏东车站东侧设立了“台南专卖支局屏东出张所”(位于屏东市小川町一丁目50番地),并于1923年10月设立屏东造酒工场,专制米酒[1];同年11月,与烟草耕作指导所合并。1924年12月,改称“专卖局屏东支局”,并新增烟草专卖和食盐取缔之业务。1927年12月,因专卖局旗山出张所废止,旗山出张所之业务及管辖区域并入屏东支局。1929年3月,并入恒春出张所,并同时将业务扩大至原由高雄出张所管辖旗山郡、屏东郡六龟庄的烟草专卖业务。1929年5月,屏东支局附属烟草耕作指导所废止,并新增食盐专卖之业务。1934年12月,屏东支局在九块庄设置了“附属屏东烟草试验场”(现为九如乡巴辘公园)。1938年3月,设置“叶烟草再干燥场”(位于瑞穗町61番地,现在的屏东烟叶厂)。1939年7月,附属屏东烟草试验场改隶于专卖局烟草课直辖,并改称专卖局“烟草试验场屏东支场”[2]。
项目 |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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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贩卖、取缔 | 屏东市、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旗山郡、恒春郡 |
烟草耕作、指导奖励、再干燥 | 全高雄州 |
烟草贩卖、保管、取缔 | 屏东市、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旗山郡、恒春郡 |
酒类制造、贩卖、保管、检查、取缔 | 屏东市、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旗山郡、恒春郡 |
二战后,专卖局屏东支局改为“台湾省公卖局屏东分局”。1946年,制酒工厂自分局独立,改直隶于公卖局并称为“屏东酒工厂”[3]。之后为提高酒的产能,屏东酒工厂迁至屏东县内埔工业区,而旧厂则于后拆除改做平面停车场[4]。
参考资料
编辑- ^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臺灣酒專賣史 上卷. 1941-07-01.
- ^ 2.0 2.1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昭和十四年度年報事業概況書 專賣局屏東支局.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39.
- ^ 歷史沿革. 屏东酒厂. [2021-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 ^ 擴大夜市、百貨商圈 屏東舊酒廠立體停車場動土. 自由时报. 2020-05-21 [2021-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