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韵指古代韵书的同音字组,尤指《广韵》及《广韵》系统的韵书。

定义 编辑

广韵》以四声排列,同韵目的字一起排列,称为小韵。每个小韵间以“○”号区别标。编者会在各小韵的首字标注反切读音,并注明这小韵收录的同音字数,如“东,德红切十七”即“东”读“德红切”,有十七字同音(包括东)。同小韵每个字都是声母、韵母、声调都相同的同音字。只是在《广韵》里,并没有标明每个小韵的声母,于是后人以那些同韵目的第一个字作为小韵的代表字。小韵其余单字的字音都跟首字的念法一样。《广韵》有3874小韵,共收26194字。

相同概念也适用于《广韵》系统的韵书,如《切韵》、《唐韵》、《集韵》。

例外情况 编辑

在《广韵》中,有些字通过《广韵》反切音,能得出应该是同音字的结论,却分别列入《广韵》两个不同小韵,这现象称重纽

此外,《广韵》有一些后增字,其前身韵书(如《切韵》)没有收录,是其后代韵书的编者新添,如“碧”字[1]。《广韵》编者基于“碧”所用反切和“辟”不同,把这些后增字放在相同韵目的最后,结果重出了一个小韵。但“碧”与“辟”在《广韵》应为同音字。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1. ^ 《刊谬补缺切韵》中无“碧”字。《唐韵》残卷中,有“碧,色也,说文:石文美者。方彳反一加。”证明“碧”字乃后世新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