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明翼(1579年—1636年),字美邻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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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广东乡试举人,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进士,授河南汝宁府推官,天启七年丁卯(1627年)主持浙江乡试,所取士马嘉植等以文章节义显。时权珰李实气焰张甚,明翼疾驰,弗与见。随即行汝宁知府事,不为魏忠贤建生祠,几为阉党所害。崇祯三年庚午再较豫闱,咸称得士。四年辛未(1631年),擢为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上时政缺失一疏,直纠周延儒权奸悮国,被严旨切责[1],又陈时弊,切中要害。六年(1633年),出为河南府知府,时流寇横行,明翼核饷蒐卒,力为捍御,贼退去,当事方录其功。八年(1635年),因母去世而返乡守制,次年去世,享年五十八岁[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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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氏,贡生琩之女,赋性贞静,许嫁御史尹明翼之孙滋,滋病亡,彭闻讣,恸几绝,次日即往视殓守丧,与夫生母胡形影相依,抚育嗣子,鬻簪珥营夫葬地,未几病,不食药,曰:我未亡人,惟有一死耳。呕血失声,死而复苏,遍嘱家人而瞑,与夫合葬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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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长编卷之六十三》:崇祯五年九月,南京山东道御史尹明翼以刘宇烈、熊明遇寡谋悮国,陷谢琏、朱万年诸臣,皆首辅周延儒庇护所致,乞暴其罪状,以肃宪典。帝谓歼渠诛逆,屡谕甚明,何云主抚,明翼逞臆恣肆,姑不究。
  2. ^ 《东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