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刚
崔洪刚(1961年5月—),山东淄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1]。
崔洪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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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书记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8年5月 | |
前任 | 王云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滨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 |
任期 2013年3月—2018年5月 | |
前任 | 张光峰 |
继任 | 宇向东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61年5月(63岁) |
籍贯 | 中国山东省淄博市 |
民族 | 汉族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
学历 | 中央党校研究生 |
人物经历
编辑崔洪刚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山东省十次党代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4],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六届淄博市政协常委。淄博市十一届人大代表。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
崔洪刚于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山东省滨州市市长。2018年5月升任中共泰安市委书记。2021年8月,因年龄原因转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1月卸任,同年8月,崔洪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
2024年2月,崔洪刚被山东省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和公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崔洪刚作出逮捕决定[7]。
2024年11月25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崔洪刚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崔洪刚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23年6月,崔洪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99万余元[8]。
参考文献
编辑- ^ 崔洪刚 简历. 人民网 地方领导资料库.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4).
- ^ 崔洪刚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Weixin Official Accounts Platform. 泰山晚报. [2024-11-25].
- ^ 山东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75名代表名单. 齐鲁网.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8).
-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崔洪刚接受审查调查. 中国经济网. [2023-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8).
- ^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经济网.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0).
- ^ 崔洪刚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Weixin Official Accounts Platform. 泰山晚报. [2024-11-25].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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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云鹏 |
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书记 2018年5月—2021年8月 |
继任: 杨洪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张光峰 |
滨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3月—2018年5月 |
继任: 宇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