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荛(?—?),字野夫。唐朝卫州(今卫辉人)人。

汝州刺史崔蠡之子。大中二年(848年),擢进士第,累官至尚书郎。乾符年间,自尚书右丞迁吏部侍郎。崔荛自诩清高,气度不凡,深得皇帝宠信;更喜横沫于清谈,不屑于细务。唐懿宗咸通十年(869年)陕州大旱,被派往陕州担任处理陕虢道民变的观察使。崔荛前往旱灾地区勘查,农民诉苦陈情,崔荛竟指著庭院树木说:“这些还有绿叶,怎能说旱灾?”遂将陈情的农民处以笞刑。过没多久,崔荛目空一切,对民情毫不过问的昏庸行为,终使官吏、农民协同反抗,府衙完全沦陷,崔荛逃亡之际,口渴难耐,躲进民宅乞求水喝,当地百姓则逼他喝尿;崔荛遭反抗的军民逮捕时,下跪求饶,被施以髡刑(剃去头发)后驱逐。后来崔荛被贬为昭州司马[1]复入京为左散骑常侍,不久卒。[2]有子崔居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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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资治通鉴》卷二五一载:“六月,陕民作乱,逐观察使崔荛。荛以器韵自矜,不亲政事,民诉旱,荛指庭树曰:‘此尚有叶,何旱之有!’杖之。民怒,故逐之。荛逃于民舍,渴求饮,民以溺饮之。坐贬昭州司马。”
  2. ^ 旧唐书》卷一百十七载:“既而为军人所逐,饥渴甚,投民舍求水,民以溺饮之。初为军人所俘,翦其髭发,拜而获免。以失守贬端州司马,复入为左散骑常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