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造(737年—787年10月25日),字玄宰,博陵郡安平(今属河北)人。出自博陵崔氏安平房。

韩会卢东美张正则为友,好谈经营济世之略,常以王佐自许。[1]初为浙西判官,与刘晏相善。晏被诛,坐贬信州长使。迁建州刺史。建中四年(783年),朱泚为乱,他以所部二千兵待命,德宗嘉之,擢给事中贞元二年(786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建议天下两税皆由本道观察使、刺史选送京师,诸道及江淮转运使悉停,度支盐铁务还尚书省,六部由宰相分领。行之不久即废。罢相,以忧愧卒,年51。

注释 编辑

  1. ^ 《旧唐书·崔造传》:“永泰中,(崔造)与韩会、卢东美、张正则为友,皆侨居上元,好谈经济之略,尝以王佐自许,时人号为'四夔'。”

延伸阅读 编辑

[]

 维基文库阅读此作者作品
 旧唐书·卷130》,出自刘昫旧唐书
 新唐书·卷150》,出自《新唐书

参考书目 编辑

  • 《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