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司署(英语:Public Works Department),是港英政府时期负责香港公共工程的政府部门。

工务司署起源于1844年,量地官扩展为量地官署,1871年改称测量署,1883年改组为工务司署[1][2],中文有时又称“工务局”[3],统领土地、交通工程、城市规划及屋宇事宜。1892年,政府发布公告,将名称统一为工务司署。

1981年9月香港政府成立地政工务科(英语:Lands and Works Branch)与运输科,并取消环境科[4],隶属布政司署,负责研究及决定相关政策;并于1982年4月将工务司署分拆为多个执行部门[5][6][7],下辖的部门升格为正式部门,包括工程拓展署、建筑拓展署新界拓展署水务署机电工程署,同时新成立地政署及市区拓展署。而原先属于工程拓展署的路政处则转交运输科并升格为独立部门路政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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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机电工程署70周年纪念 - 携手同心 服务香江七十载
  2. ^ 何佩然,《地换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发展一百六十年》,商务印书馆,2004,页 121
  3. ^ 当时所有文件皆以英文为准,中文并非法定语文
  4. ^ www.aud.gov.hk/pdf_sc/c49ch12.pdf
  5. ^ 配合土地工程發展需求 工務司署已改組為地政工務料. 香港工商日报. 1982-06-24. 
  6. ^ www.ombudsman.gov.hk/tc/ombudsnews/ombc_02_0607.pdf
  7. ^ 重訂發展局及轄下部門的首長級職位 (PDF). 香港立法会. 20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