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光裕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胡之鋘主修,周学曾等纂 《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常光裕,正黄旗监生。康熙三十四年知泉州府。为政安静,听断详明。晋江四十七都黄姓,系宦后故家,其同乡谢姓,世为婢仆。有谢拔因弟谢世为海上伪目,迫胁黄愿将六岁幼女爱娘许配其子谢储,欲藉以洗主仆之羞,黄愿畏祸忍从;继乃强命刘福为媒,亦无寸丝为定。及爱娘稍长,决意不嫁仆属辱身。谢拔即以悔婚叠控,邑令不顾名分,反代送币聘。爱娘当堂剪发,以死自誓。而问官复将爱娘之叔黄赓喜收禁,差白役施钦立押爱娘赴县成婚。爱娘情急,路经谢拔之门,遂登梯跳入,服毒而死。邑令验报,审详复以尸兄黄捷抄抢赖命拟流审解到府。时光裕新任,吊案亲讯,备悉谢家世为黄仆,黄爱娘原供有平时呼奴呼婢,一旦呼为翁夫妯娌,实属乱伦,不可玷辱之语。及谢拔胁婚,始无媒,继无聘,前后捏词混控各情节。将谢拔拟杖满百,枷号爱娘坟前。仍追给埋葬银两。谢储身充县役,立提责革。黄赓喜无辜开释。爱娘仍请旌奖。详蒙臬司抚院照详发落,阖郡称快,目为常青天。其他摘奸发伏,伸冤理枉,多类此。
-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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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许延邵 |
泉州府知府 康熙三十四─三十五年 (1695-1696年) |
继任: 李大章 |
前任: 高拱干 |
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 1696年上任 |
继任: 王之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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