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薇(1963年),河北省人,女,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辽宁地区代表。

毕业于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现任营口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2016年因涉嫌贿选被认定当选无效[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常薇.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 ^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一号. 新华网. 2016-09-13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3).